王利英,女,1965、1出生于河南扶沟,汉族,1985、5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7参加工作,法学硕士,副教授
本人始终牢记党的教育方针,教学态度端正,认真负责,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主要承担《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任务,年均工作量为500学时,教学效果优秀。2004年5月获河南省教育厅“两课教育基金”二等奖。
以科研促教学。参编河南省统编教材〈〈法律基础〉〉(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6月出版);主持项目有:《推进公民道德建设问题研究》(河南省社联项目,2004年5月结项,获二等奖)、《法律基础与典型案例》(河南大学第四批教改项目,2004年12月立项)、《立法质量的程序保障》(河南省教育厅规划项目,2004年10月结项);论文有:《道德法律化:道德建设的法律保障》(韶关学院学报2003年第8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创新研究》(河南社会科学2003年第6期,该论文2004年10月获开封市社科联优秀成果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