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接待考生成绩查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凭身份证号与考生编号进行初试成绩查询,查询地址为:http://www.istic.ac.cn/tabid/393/default.aspx
二、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并核准身份后,由我所研招办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查。接待考生成绩查询的时间为:2014年2月27日至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考生姓名、考生报考号、考生编号、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手机号、电子邮箱号)和通信地址。申请采用邮件或书面形式均可,应明确提出所需查询考试科目,以及具体查询内容,并注明希望得到电子邮件回复、书面正式答复还是口头通告。
四、考生可向我所提出申请的考试科目:
统考课与自命题科目。
五、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882329
邮箱号:qrzh@istic.ac.cn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