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雪平,女,1960年生,1983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哲学专业,1998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9年晋升为副教授,现为青岛大学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系教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法律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为本科生讲授法理学、刑法法、民法学等专业课,为硕士研究生讲授政治学等课程。著有《立法价值研究-------以精益学理论为视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8月版),在《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求是学刊》等CSSCI来源期刊上发表《植根“民意立法”,实现民主立法》、《试论票据追索权的限制与保护》等文章。负责2006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点资助课题,2006年度以及2008年度青岛市”双百”调研课题,并已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