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本目录中招生人数为我院2005年拟订招生规模,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招生规模为准。
2.中药化学、各专业基础课由我院命题考试,研究生入学实行师生双向选择,考生在报名时不填报导师。
3.凡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在复试中加试相应专业本科段两门主干课程。凡以假学历报考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4.实行差额复试。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复试将进行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另行通知)、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面试。
5.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期间将参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各学科专业要求进行严格体检,凡体检结论属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