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西夏区,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少数民族自治区的部属综合性民族高校。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原名西北第二民族学院。 2004年,国家民委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签署共建协议;2007年5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优秀;2008年5月10日,经教育部同意,学校正式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
学校总占地面积76万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1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5万册。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备,校园环境幽雅,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部门绿化400佳单位”荣誉称号,并被银川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单位”。
学校设17个教学院(部、中心)和6个研究所,共有51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历史学7个学科门类。现有民族学、数学、中国语言文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思想政治教育、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门史、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生态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电路与系统、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等2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
学校面向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56个民族1.5万余名全日制在校生在校共同学习、生活,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学生总数的65%以上。20多年来,共培养了2.4万余名毕业生,成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践行者,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民族优秀文化的弘扬者,边疆稳定、国家统一的捍卫者,他们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智慧,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学校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立了“建设人才绿洲,超越人才绿洲”两步走的师资人才队伍发展战略,已初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治学严谨的教师队伍。
学校在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的同时,致力于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在粉体材料与特种陶瓷研究,域外西夏文献的整理与研究,贺兰山、大麦地岩画研究,计算流体力学与工程数值模拟研究,回族伊斯兰文化研究,少数民族艺术研究,少数民族史学研究及北方语言研究等方面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研究成果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学校不断扩大对外合作,逐步加强国际交流。近年来,与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兰州大学以及美国Shaw大学、英国威尔士大学、日本东京都立大学等国内外高校建立并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现有来自美国、法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利比亚等国的留学生在校学习。
北方民族大学将紧紧抓住国家中长期教育纲要颁布实施和第二轮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和民族高等教育的特殊规律,坚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的办学宗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大力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强校、管理兴校“四大战略”,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基地,研究我国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重要基地,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基地,为西北民族地区特色经济服务的科研基地,展示我国民族政策和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为实现有特色高水平民族大学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学习年限
1.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基本学制为3年,硕士生在完成培养的各个环节后可申请提前毕业。
2.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学位研究生培养,学制为2年。
三、学费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每学年57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学位研究生学费每学年6000元(暂定)
四、其它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2.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人数为准。
3.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要求请参照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部门: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
电话:0951-2068203
传真:0951-2066637
联系人:杨 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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