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人才。
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作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详实的资料。
(二)我所可以接受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推荐免试生须提前与我所招办联系,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①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学历证书复印件、专科成绩单复印件、职称聘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进修课程成绩单原件。
(二)2009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考期间内因公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北京市考生报名点设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报名点,外省考生在当地报名点报名考试,考生请仔细阅读本省招办及报考点有关注意事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yz.chsi.com.cn)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关村教学园区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费;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省市规定为准。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到我所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校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三)经我所招办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
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2、初试日期: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3、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三个小时,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为150分,其余科目满分为100分。
4、全国统考的数学二、政治理论、英语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由我所命题。
5、初试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考试。
7、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笔试后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
8、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同时考查实验技能。
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到我所招生办公室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及学习年限
我所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对于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而未被我所录取者,我招办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毕业生就业
统招硕士生遵循国家建设需要和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定向和委培硕士研究生就业将严格执行入学协议内容。
招生名额及待遇
2009年全所共招收硕士生20名
本所硕士生每月奖学金约1000元左右。
其它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考生可登录我所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咨询报考事宜。
5.我所除招收统招生外,还可以根据用人单位的需要和考生本人的意愿,采取定向培养、联合培养、委托培养等多种培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