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始建于1952年,为农业部直属事业单位,是承担兽药评审,兽药、兽医器械质量监督检验和兽药残留监控,兽用菌(毒、虫)种保藏,兽药国家标准的制修订,标准物质制备与定值等工作的国家级兽药评审检验监督机构。
中监所是1981年教育部批准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198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点资格,至2010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88人。我所拥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
2011年我所预防兽医学专业(专业代码:090602)计划招生6人,热忱欢迎各界人士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招生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要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时间在2010年10月,届时请考生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现场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3、北京地区报考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到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现场照相、确认报考信息;京外报考的考生,请按当地招生部门要求,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照相、确认报考信息。
4、考生网上提交报考信息时,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确保其在2011年6月30日前有效),以便我所准确发放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凡因通信地址填写不详或填写错误导致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无法寄达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初试:
1、初试时间:2011年1月,具体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2、考试地点:报名点选择中国农业科学院的考生,到中国农业科学院参加考试;报名点选择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考试。
3、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315——化学(农)
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
四、复试:
1、复试资格:由我所依据国家分数线,结合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2、复试时间:一般在2011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由我所依国家相关要求确定,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4.复试比例及权重:我所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人数的150%。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50%。
5、资格审查:
我所在复试时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在复试时须查验和提交以下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红章)。⑤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体检:
在复试时由我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我所将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七、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学校代码:82110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8号
学校邮编:100081
咨询电话:010-62103540 、010-62103539(传真)
邮 箱:yjs@ivd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