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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新闻与传播硕士生招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10-10-1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应用型、紧缺型人才,我校2011年招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55300,拟招收30人(中国人民大学本部)。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部硕士生报考条件的应届生或往届生。

一、专业介绍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开设在我校新闻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成立于1955年,后于1958年将北京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含原燕京大学新闻系)并入,1988年在新闻系基础上组建新闻学院。55年来,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系)始终是我国新闻传播教育的重镇。2009年,教育部发布全国一级学科教育水平评估结果,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传播学科综合实力蝉联全国第一名。目前,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是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所在单位,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建设单位,拥有新闻学和传播学两个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一级学科授予权。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新闻传播研究生教育的机构之一,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设立硕士点,1984年设立博士点。2011年,增设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主要为媒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区别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主要反映在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学位获得方式等方面。在培养方面,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而尤其强调实践,由校内教师和新闻传播实际工作单位的专家组建复合型导师团队;在课程与教学方面,推出应用型主干课程体系和新闻实务、广播电视与视觉传播实务、广告与传媒经济实务、公共传播实务等专业课程包,采取互动教学、案例教学、体验与设计教学等方法。

二、我校实行网上招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

网上招生包括网上报名、网上下载书面《准考证》、网上查询初试成绩、网上调剂录取等。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者,须在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硕士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

全日制学习2年。户口关系迁至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学习、培养和日常生活均在北京本部。

五、报名流程

(一)核准个人身份信息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二)网上报名

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在教育部网报系统网上报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还须网上支付报名费。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现场照相、确认信息

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0-14日)到报名点进行电子照相、信息确认。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截至2011年硕士生入学考试日期仍有效的身份证、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我校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进行电子照相及报名信息确认;在京外地区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当地省、市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

考生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四)获取准考证

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规定时间内不下载书面《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考试方式

1、参加全国2011年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

2“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七、初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100分)、

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150分)、

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150分)。

八、初试日期:

2011年1月15、16日

九、复试与体检

我校于2011年3月在网上公布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科目,考生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是否进入复试名单,并自行从研究生院网上下载《复试通知》,凭《复试通知》、《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到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笔试、专业综合课笔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入学年份为2007年,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章);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十、录取

根据我校确定的录取标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学校规定,拟录取的考生须按学校规定签订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协议书由我校委托学院签发给考生。研究生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十一、网上向外校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收新闻与传播硕士的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考生在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后还须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提交申请调剂信息,包括调往学校、专业等,我校将按考生的申请寄转报考材料。

十二、新生入学

录取的硕士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报到入学。

十三、学位授予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四、就业前景

新闻媒体(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新闻传播部门;院校和科研部门等。

十五、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咨询电话:62515795、82506860

咨询邮箱:zhangyi_xw@ruc.edu.cn

学院网址:http://211.71.215.1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务科(明德新闻楼503室)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研招办网址:http://pgs.ruc.edu.cn/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欢迎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二○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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