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其中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各为1~1.5年,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1年。
每学年52周,除11周寒、暑假外,其余时间安排教学和学位论文工作。
二、关于应修满的总学分数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应修满的总学分数不少于33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