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实际情况,现将我校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外调剂
1.物理学科光学、凝聚态物理、理论物理等三个专业拟接收调剂生6名。接收条件为“211”、“985”院校物理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法律硕士(非法学)拟接收调剂生 30名。接收条件为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原来报考专业必须是法律硕士(非法学)。
所有拟进行调剂的考生,其入学考试成绩须符合所在学科门类2010年国家B类复试最低分数线。
二、校内调剂
1.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拟接收调剂生20名,接收的专业包括文学院文学类各专业、外国语学院各专业、新闻学院各专业。
2.社会工作硕士拟接收调剂生10名,接收的专业有:社会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专业。
3.法律硕士(法学)拟接收调剂生20名,接收专业:国际法、民商法、经济法。
所有拟进行调剂的考生,其入学考试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国家B类复试最低分数线。
三、调剂办理部门
1.物理学科请和物理学系联系,联系电话:029-88303384。
2.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请和法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29-88308080。
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社会工作硕士请和研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9-88302210。
各单位须将拟调剂材料收齐后统一报研究生处审查,而后开展调剂录取工作。
四、除上述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一律不接收调剂生。
五、关于工程硕士调剂情况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按照目前政策,我校拟进行工程硕士调剂的各单位(除工业设计工程外)接收的考生业务课一(第三门课)必须选考数学,所以目前理学各专业无法调剂至工程硕士。考虑实际情况各单位可以对外接收少量符合B类工学分数线的相关专业的调剂生,接收的学生必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