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学科发展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我院拟从报考我校其它学院的上线考生中接收部分调剂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调剂生的毕业学校为 第一批“ 985 工程”重点建设的 9 所学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
2 . 调剂生必须为应届毕业生,大学英语必须过六级,初试成绩工学总分 300 分以上,理学总分 310 分以上, 单科成绩应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 。
3. 有意调剂到我院的考生,请持 200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及个人有效证件,于 4 月 2 日之前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三楼 228 室)报名。
3 .在我院登记的调剂生,未达到报考学院复试分数者,我院将委托原报考学院对调剂生进行 英语听力测试及专业加试(笔试) 。
4 .我院将对报名的调剂生进行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面试,请报名考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0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