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调剂考生:
按照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文件的要求,拟录取调剂考生的初试试卷须调入到拟录取考生的招生单位。为做好我校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4月19日起,学校研究生处通过传真将向已确认“待录取”的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初试试卷调取函》。如拟录取调剂考生需要《初试试卷调取函》原件,请直接与研究生处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8-85966365。
2、拟录取调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平台确认“待录取”后,须向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交调出申请,待确认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收到我校《初试试卷调取函》后,按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要求办理初试试卷的调取手续。
3、5月2日前,拟录取调剂考生的初试试卷按如下通信地址寄(送)至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邮编:6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