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部分优秀本科毕业于大土木类专业(包括建筑、土木、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建筑环境等);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要求高于我院相同专业分数线10分,单科高于3分(满分为100分)、5分(满分为150分)、6分(满分为200分);
3、接收学科与考生报考学科相同,不接受跨学科的调剂;
4、调剂考生可参加我院3月22-26日的同步复试,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3月20日之前直接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3—6512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