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继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调剂办法如下:
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调剂转出的考生必须是我校线上生源充足的专业。校内调剂优先进行。初试成绩未达到教育部确定分数线考生的报考材料不得转至其他招生单位。
1.校内调剂
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
(1))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的最低复试要求;
(2)考生的统考科目原则上应与转入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且考生的报考专业与转入专业相近。
调剂程序是:
(1))学院内部相近专业之间调剂:由学院自己协调,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的内容制作汇总表,于复试前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2)学校内不同学院之间相近专业的调剂: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调剂申请表》,转入、转出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交学校招生办公室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院系审核,参加复试。
2.校际调剂
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转入考生的初试成绩还必须达到我校该专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0403]、艺术学[0504]、中医学[1005]、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照顾专业到其他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调出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MBA、MPA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两个专业。
调剂程序:
转入:由考生本人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提交个人信息,提出申请,院系通过网上进行审核,通过后,报研招办进行审核,只有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后方可参加复试。优先调剂重点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报考设有研究生院的重点大学的考生。
转出: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校际调剂申请表》,持调剂院校复试接收函,一志愿达线考生转出须由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交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转有关高校参加复试。
单考考生不能参加调剂复试。
未列入我校复试名单但达到国家线考生,以及参加复试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及研招办应积极并及时协助其做好校际调剂工作。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