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原则
1、所有缺额生源专业均可调剂;
2、所有调剂考生在一级学科内部调剂,调剂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
不允许再次在本校其他专业调剂;
3、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优先调剂,按其初试总分排队;
4、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优先考虑“985、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
5、我校现有专业合格生源数少于招生目录指标数的专业,按照招生目录指标数的120%确定复试人数;
6、我校现有专业合格生源数超过招生目录指标数的专业,按招生目录指标数的130%确定复试人数;
7、调剂考生在调入专业参加复试,复试后单独排名;
8、所有调剂考生录取后,录取类别一律为自筹经费。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