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向校外调剂程序:
1、考生凭我办盖章的初试成绩单联系接收院校。
2、由接收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向我办发接收调剂函(外地可传真)。
3、请考生点击下载《报考天津大学2006年硕士研究生向校外调剂申请表》,由考生本人填写并签字后交到或传真到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我办将《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提供给考生本人或寄至接收院校。
5、考生凭初试成绩单和《调剂表》到接收院校参加复试。
6、对于经复试后被接收院校录取、且需要调阅试卷的考生,由接收院校向我办发调阅考生试卷的函件,我办将及时把考生试卷寄至接收院校。
二、其它说明:
1、凡向外校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2006年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
2、我办调剂申请工作从2006年3月28日开始。
3、天津市考生必须直接到我办办理调剂手续。
4、考生的相关材料一律以挂号信邮寄。
5、天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104室。
联系电话: 022-27404743、022-27406405
传 真: 022-27404743、022-27406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