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规程
为切实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按照中国科学院有关复试规定,实行差额复试。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决策与领导;研究生部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和服务。
(二)按专业或专业方向成立多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相关研究方向的专家组成,设组长和秘书各1名,负责本组专业复试有关事宜。
三、招生计划
硕士招生计划53名(含接收推荐免试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及后续申请增招计划)。
四、复试
根据我所学科专业需求和2013年各专业招生指标情况,按学科门类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为招生录取总数的120%左右。
(一)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 | 政治理论 | 英语 | 专业一 | 专业二 | 总分 |
理学、物理学 | ≥45 | ≥45 | ≥70 | ≥70 | ≥290 |
理学、生物学 | ≥50 | ≥50 | ≥80 | ≥80 | ≥310 |
工学 | ≥45 | ≥45 | ≥75 | ≥75 | ≥295 |
专业学位 | ≥45 | ≥45 | ≥75 | ≥75 | ≥295 |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 准考证;
2.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往届生本科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请携带时注意安全);
5.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6. 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见附件一);
7. 考生现实表现情况表(加盖公章并密封,见附件二),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提供,非应届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8. 本单位以外在职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9. 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它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三)、复试内容
1.业务能力面试(以口试为主)
(1)考生用中英文双语自述5分钟。主要介绍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自我评价等方面的情况。往届生在上述内容基础上,介绍毕业以来的工作情况。
(2)考核小组通过提问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应变反应与表达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兴趣和科研潜能等。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笔试
(1)通过考生自述、专家提问等方式,测试考生外语听说能力。
(2)笔试(科技英语翻译,时间2小时)。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1)通过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守信。
(2)通过考生自述、问答等方式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人文素养、礼仪修养、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等情况。
(3)同时考核小组还可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复试的参考内容。
4.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专业面试分组
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分组(含专业学位硕士)。
(五)复试时间
详细安排见复试通知书。
(六)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百分制)=业务能力面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成绩(百分制)占70% +听力、口语测试(百分制)占20% + 笔试成绩(百分制)占10%
复试总成绩 = ( 初试成绩总分/5×50% ) + ( 复试成绩(百分制)×50% )
(七)体检
体检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文件执行。其中,如果考生体检转氨酶异常,需进一步明确诊断。
考生由研究所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根据研究所科研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身体优良者。
五、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并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建议录取名单,经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二)对拟录取的考生邮寄书面拟接收函。
(三)由上级主管部门对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正式生效。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1.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初试或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的考生;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体检结果为“不合格”者;
3. 复试不及格的考生;
4. 应届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5. 受到处分。
六、调剂
凡我所一志愿考生成绩达到教育部分数线基本要求,但未能参加复试或参加复试后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调剂单位。
所有调剂人员应填写相关调剂申请表(附件3),我所将根据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的同意调剂函和调剂接收单位的调剂函(盖公章)办理有关调剂手续。
七、其他
(一)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往返交通和体检等费用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近代物理研究所主页研究生教育公告栏内通知,查看邮件信息,并保持手机通畅。如因考生个人提供相关联系信息有误,导致延误参加复试,我所概不负责。
(三)考生如需入住招待所或宾馆,可提前打电话与中科院兰州分院招待所(0931-2198832)、兰州地震招待所(0931-8279512)等单位联系预定,也可直接联系周边华宇宾馆或金城宾馆等。
八、附件表
有关附件表格可登录研究所主页,进入研究生教育招生信息文档中下载。
九、单位地址
单位主页:http://www.impcas.ac.cn
邮件地址:yzb@impcas.ac.cn
联系电话:0931-4969231,4969235
通讯地址:730000 兰州市南昌路509号(5号楼研究生部)
公交线路:火车站东出站口,步行50米过马路对面乘16路公交车,金城宾馆站下车,南行20米从兰州市天水中路8号西大门进入5号楼(中科院兰州地区各研究所公用大门)。出租车以起步价7元即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