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12】7号)文件的精神,根据我院学科发展建设及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宁缺勿滥”原则并依照各专业方向招生名额限定,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进入复试的总体原则为:
1、 遵照国家下达的分数线:政治、外语不低于34分,总分不低于320分;
2、 音乐学、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表演学科业务课二成绩不低于116分;
3、 严格遵照各专业方向划定的招生名额限定;
4、 总成绩由高自低排序,择优进入复试。
具体名单可登陆研究生部网站首页“研究生招生”栏查询;
拟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于2013年4月 8日携带《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人事证明,(未提交材料或证件不全者不予以参加复试,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到研究生部四号教学楼109室进行复试报名资格审查。
同等学力及非音乐专业者须加试视唱练耳、论文写作,同时进行综合能力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