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志愿考生注意:认真核对《复试通知单》上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发放录取通知书使用),如有变动请更改,无变动,请保持空白。
复试后请将《复试通知单》收回学院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处。
二、复试结果公示:
拟 录 取:表明考生复试通过,决定拟录取,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须于4月20日前在我校招生办公室,现场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进行登记。并领取拟录取接收函,校内调剂只需完成网上调剂手续,无接收函。
递补录取:(1)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有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的机会,届时学院或研招办会通知考生,再办理相关手续。递补考生也可进行校内或校外的调剂工作。(2)处于递补状态的考生选择是否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考生,完全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我校体检也有考生自主决定。
三、学费缴纳:
复试通过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25日前缴纳第一年硕士学费。
方案一:通过网银缴费;
方案二;须在4月25日前将第一年硕士培养费足额加1元存入指定账户中。剩余1元保留在借记卡中。
四、复试后需办事宜
1、完成缴费手续,汇款人用考生姓名,保管好汇款凭证。
2、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调档函等相关材料。
3、未尽事宜请联系我校招生办公室。
学院办公室
201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