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已经开始。为鼓励一志愿报考我校,结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情况及各专业师资、科研经费等培养条件,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破格复试原则如下:
1.破格复试优先考虑报考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又难以完成国家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
2.国家规定的已享受降分政策的照顾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申请。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不再破格。
3.为解决初试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或总分一般在5分以内),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实践能力、社会活动、科技竞赛、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4.各学科专业申请单科破格的排名以总分高低确定;申请总分破格的排名以业务课成绩高低确定。
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