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学校将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现将2009年硕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工作
1.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各学院(系、所、医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组成若干专家复试组进行复试。
二、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
我校2009年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500名,覆盖5个专业学位点,27个专业领域。包括4102法律硕士(法学)、4301工程硕士(24个专业领域、软件工程和项目管理不在500个专业学位计划之内)、4502临床医学硕士、5002口腔医学硕士、5801翻译硕士(2个专业领域)。
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于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两种学位执行统一复试分数线标准,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向报考学院在相近专业自由申请调剂“全日制专业学位”,具体招生学院和专业领域以及要求见我校网站其它信息。
三、复试对象
包括统考(含骨干计划)、MBA和法硕联考及单考(强军计划)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考生(含调入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
四、复试的具体要求
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统一的复试标准和要求,同时进行复试。
1.复试时间:
复试将于2009年4月5日—4月11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安排为准。请考生与报考学院及时联系有关复试具体事宜。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荐免试生应与报考相关学院(系、所、医院)联系,最后确定拟录取专业或确定是否保留入学资格,4月10日后不再办理更改手续。
2.资格审查:
(1)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① 初试时的准考证;②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③ 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④ 考生自述材料(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⑤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⑥ 缴纳复试费80元。
(2)推荐免试生如在2008年9月已参加报考学院专业综合课的笔试和复试,可不需再次参加复试,否则必须参加专业综合课的笔试和复试。所有推荐免试生需要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① 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② 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③ 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④ 自取得初取资格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3.复试内容和主要方式: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2)复试方式主要分为:
①笔试。主要为专业综合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应涵盖所在学科对应的本科主干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②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③面试:具体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④对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的复试,着重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4.其他:
①实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系、所、医院)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的特点和生源状况确定。
②各学院(系、所、医院)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在网上公布。
五、录取
1.考生能否录取及录取类别的确定,以考生的加权总成绩名次为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根据复试后综合成绩排名同时参与奖学金评定。
2.加权总成绩不及格以及面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加试科目不及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3.各学院(系、所、医院)经学院(系、所、医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调剂录取
(一)校外调剂
1.教育部将于4月上旬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但我校未录取的考生,于国家公布分数线以后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来我办办理有关转档调剂手续。
2.未达到统考、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二)校内调剂
随时注意我校网站信息。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学籍,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学籍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八、奖学金评定
我校2009年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对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我校)实行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普通助学金资助制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分两种: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获得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半额奖学金者可以享受普通助学金。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类型以及助学金。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即新增计划)与学术型研究生(即前期计划)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统筹考虑前期计划和新增全日制专业学位计划。同时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专业学位” 考生纳入我校奖学金体系,根据其复试综合总成绩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中的排名情况享受不同等级的奖学金。人事档案等关系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及攻硕期间不脱产的考生只能申请零奖学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录取为全额奖学金,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享受助学金,在职考生不享受助学金。工商管理硕士(120280)、法律硕士(030180)、软件工程硕士(081280)不纳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硕士考生、法律硕士考生、软件工程硕士考生、单考考生只能申请零奖学金。
九、学费、奖学金、助学金标准
1.学费标准为:MBA硕士及单考考生:14000元/年,法律硕士:10000元/年,软件工程硕士:12000元/年,其它考生医学门类专业(含全日制专业学位):9000元/年、非医学门类专业(含全日制专业学位):8000元/年。
2.奖学金: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全额奖学金:医学类9000元/年,非医学类8000元/年;半额奖学金:医学类4500元/年,非医学类4000元/年。我校80%的研究生可享受全额奖学金和半额奖学金。
3.助学金:全额奖学金和部分半额奖学金可享受助学金,助学金最低标准为3000元/年。60%的研究生可享受助学金。
十、其它
1.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与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满足这一条件的考生不参加这次复试,4月1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待研招办审核后再安排复试。A.所在地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的证明;B.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C.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目前在三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一致,方可享受优惠政策)。满足这一条件的考生不参加这次复试,4月10日前提交下列材料待研招办审核后再安排复试。A.工作单位同意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证明;B.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