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复试工作。
2. 成立以纪检委员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3. 具体复试事务与招生日常工作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和教务秘书负责。
4. 在考生中确定一名复试工作观察员参与复试的全过程。
二、复试形式:
1、复试内容: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以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重点的专业综合面试。
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地点由研究生院公布),满分为40分。
专业课笔试科目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地点由研究生院公布),笔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包含专业方面的基本理论及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大学期间学习背景、学习成绩及专业发展潜力等,满分7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社会工作表现、协作精神和心理素质、文化素质、举止和表达能力,满分10分),每人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
2、将综合面试专家分成2大组,建筑学及建筑学硕士专业为一组,城乡规划学为一组。将口语测试专家分成2个小组,将复试考生按考号排序逐一分到各综合面试小组与2个口语测试小组。
3、复试过程规范操作,做好复试现场记录(外语口试应录音、专业综合面试问答应有书面记录)及保存工作。
在专业综合面试或口语测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的记录应保存,改动之处应由评分人本人签名。综合评分取复试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值,综合评语应经过复试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后给出。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三、调剂办法
凡申请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含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建筑学硕士专业)的考生需在3月23日上午12:00以前向建筑学院教务办递交调剂申请表,过期不予受理。所有递交调剂申请表的考生在原报考专业参加复试,并在原专业录取名额满员后可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建筑学硕士专业)并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递交调剂申请表的考生将不参加调剂。
四、拟录取办法:
1、分专业按考生综合分(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分相同时,以初试成绩为参考,初试成绩较高的优先录取,对复试成绩不及格(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原报考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的考生不能转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但在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中将优先录取。原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含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学专业)并向学院递交了调剂申请表的考生,视同可服从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建筑学硕士专业),在原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建筑学硕士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再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五、各专业招生指标(不含保送生)
建筑学(学术型) | 建筑学硕士(专业型) | 城乡规划学 |
19 | 44 (含城乡规划学调剂名额8名) | 9 |
四、复试及体检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和缴纳复试费:3月23日8:00~11:30
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3月24日下午14:00~16:30
专业综合面试:3月25日8:00开始
体检时间:3月23日~26日
抽血时间:3月23日~26日,每天7:30~10:00。
湖南大学建筑学院
2012年3月16日
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你报考湖南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时间:3月23日上午8:00~11:30
地点:建筑学院2楼教务办
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 “学历查询”栏目,申请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⑤准考证。(考生遗失准考证的,可不带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将领取学院出具的《资格审查合格单》)
⑥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的核心期刊;辅修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单。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准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费:
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后凭准考证或资格审查合格单缴纳复试费(标准:80元/人)。
时间:3月23日8:30 —11:30。地点:南校区逸夫楼中栋101室和102室;
三、复试范围及方式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小时,考试科目见《湖南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40分。(考试地点在南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教学中楼,学校统一放音,考生自带2B铅笔,考试作答要填涂答题卡。)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三、拟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详见《建筑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四、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和缴纳复试费:3月23日上午8:00~11:30
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3月24日下午14:00~16:30
专业综合面试:3月25日上午8:00开始
体检时间:3月23日~26日
抽血时间:3月23日~26日,每天7:30~10:00。
五、体检:
考生到校医院门诊楼一楼医保科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本人信息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一寸照片。体检费50元。
咨询电话:0731 —88822339。
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六、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请联系报考学院咨询。
6、调档: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的考生不调档,同时须向研招办提供委培协议;非委托培养的考生须调档。
联系电话:0731- 88822679 联系人: 彭婷
(学院公章)
二○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湖南大学2012年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
联系手机 | 身份证号 | ||
本人报考湖南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原报考专业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已经达到学校公布的工科分数线,获得了复试资格。现自愿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建筑学硕士专业(专业代码085100 )。 特此申请。 本人签名: 日 期:2012年3月 日 |
说明:
1、本人签名须手写签名,打印无效。
2、申请调剂专业代码、名称务必按照《湖南大学2012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完整填写,否则不予同意调剂申请。
湖南大学2012年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唐成君 | 105322130410050 |
温宝华 | 105322130410053 |
李培章 | 105322130410055 |
莫玥 | 105322321110807 |
刘芹芹 | 105322321110808 |
李杨志 | 105322351211550 |
杨娇娇 | 105322360111632 |
吴望舒 | 105322360111635 |
刘梦玲 | 105322410112723 |
王亚兵 | 105322410212802 |
权馥媛 | 105322410312873 |
李明格 | 105322411513263 |
魏赢 | 105322430301303 |
张博维 | 105322430301305 |
廖亦莹 | 105322430301310 |
汤迪莎 | 105322430301312 |
刘畅 | 105322430301316 |
张善林 | 105322430301318 |
黄明东 | 105322430301320 |
田沛泽 | 105322430301341 |
梁梦琳 | 105322430301344 |
牛帆 | 105322430301347 |
徐昊 | 105322430301348 |
陈继锟 | 105322430301350 |
滕飞 | 105322430301352 |
王梦瑶 | 105322430301353 |
蒋康宁 | 105322430301359 |
叶青 | 105322430301365 |
何庆苗 | 105322430301367 |
姚昊翊 | 105322430301368 |
汤婕 | 105322430301369 |
周畇姊 | 105322430301371 |
万路遥 | 105322430301373 |
李毅飞 | 105322430301374 |
杨进 | 105322430301375 |
毛敏 | 105322430301378 |
匡腾 | 105322430301393 |
贵文浩 | 105322430301400 |
何任翱 | 105322430301403 |
康泰 | 105322430301404 |
曾灿 | 105322430301405 |
张诗云 | 105322430301410 |
吴昊 | 105322430301412 |
黄端 | 105322430301417 |
吴笛 | 105322430301423 |
杨挺 | 105322430301426 |
李振民 | 105322430301427 |
张佳伟 | 105322430301431 |
黄子枫 | 105322430301434 |
柴子淑 | 105322430301438 |
张程 | 105322430301439 |
曾晋 | 105322430301440 |
李昊 | 105322430605944 |
王玲 | 105322430605946 |
黄伟欣 | 105322430605948 |
胡艺 | 105322430605950 |
何璇 | 105322430605952 |
龚晨波 | 105322431306793 |
刘欢 | 105322431306794 |
肖邵东 | 105322431306798 |
陈思 | 105322431306800 |
刘慧 | 105322431407049 |
文琼湘 | 105322431407052 |
刘丽君 | 105322431407055 |
杨星星 | 105322431407057 |
唐驰 | 105322431407058 |
陈涛 | 105322431407060 |
张培斌 | 105322431407063 |
刘语瑶 | 105322431407066 |
唐加夫 | 105322431407067 |
王献彬 | 105322431407068 |
陈静 | 105322431407069 |
李华宇 | 105322431407070 |
姜佳丽 | 105322431407071 |
彭婧萌 | 105322431407072 |
李雅侠 | 105322431607407 |
石勇美 | 105322431908277 |
曾冀航 | 105322432309029 |
匡莎 | 105322432309031 |
杨梦云 | 105322432309039 |
蔡志明 | 105322432309041 |
李沅芳 | 105322432309043 |
杨雅涵 | 105322432309048 |
刘思思 | 105322432309051 |
李扬宇 | 105322432309053 |
刘娟 | 105322432309061 |
彭雯 | 105322432309063 |
金菲 | 105322432309066 |
刘斌 | 105322432309067 |
侯小龙 | 105322432309068 |
彭茜 | 105322432309070 |
周亮 | 105322432309071 |
罗碧虹 | 105322432309072 |
杨希思 | 105322432309073 |
石磊 | 105322432309076 |
阳曼 | 105322432309079 |
叶丝丝 | 105322432309080 |
周榕 | 105322432309083 |
陈金云 | 105322530215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