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平公正原则,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湖大研字{2010}10号文件及湖南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线与复试规则: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3年招生计划总数为120人(含推免生56人),其中应用经济学学专业105人,统计学专业15人。本次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已划定公布的经济学学科分数线(总分37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6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95分)参加复试。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3年招生计划总数为89人(含推免生31人),其中金融硕士62人,保险硕士12人,应用统计硕士15人。本次学校划定公布的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保险硕士分数线(总分37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6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95分),考虑到金融硕士具体情况,学院划定其复试线为382分,即,总分382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60分,单科满分>100分的科目划线为95分。
3、我院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时间为3月22日中午,地点在湖南学大北校区办公楼3楼307。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为3月24日上午八点半开始,地点在湖南大学(北校区)金融与统计学院办公楼,具体复试名单分组安排将另行在学院网站公布。
4、关于专业调剂:学术型及金融硕士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参加应用统计硕士或保险硕士的复试,也可申请调剂至校外及校内其他专业。申请在本院调剂的考生,复试前在学院研究生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复试考生调剂申请表。考生申请调剂时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5、复试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总分情况(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总分排名相同,则学术型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数学、专业课、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定顺序;专业学位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经济学联考综合能力、专业、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列。调剂学生的排名在调剂至专业全部合格学生之后遵上述规则排出,在成绩相同时,科学学位考生优于专业学位考生。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即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经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之后,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6、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用于资助脱产学习的优秀硕士研究生,金额为学习期间的全额学费,脱产硕士生必须将档案调入我校,未调档的考生不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所有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第一志愿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第一志愿录取的部分优秀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学校为所有录取的全日制脱产(档案调入我校)学习硕士生提供3000元/年的助学津贴,发放两年。
二、复试形式
复试由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100分,外语听力测试20分,专业综合面试120分。复试笔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和复试专业课考试。面试总分分值12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 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10分用于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4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和获奖证书、论文等),60分用于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专业综合面试由学院负责组织。
三、复试程序
学院资格审查→复试笔试→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学院拟录取公示→学校正式录取公示。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四、复试组织工作要求
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将组织部分复试考生作为观察员参与学院复试监督工作。遴选复试考生为观察员将在复试考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进行,且不影响其正常复试。
2、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本办法的解释说明权归属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