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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08年考研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08-04-1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切实做好2008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7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转变观念,优化学科专业和生源结构,形成研究生教育品牌优势;严格规范管理,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扩大培养单位自主权,强化导师责任意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工作全面负责,按要求成立若干复试小组,设组长一人,并安排专人现场记录。

三、划线原则

各培养单位以招生指标为依据,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并由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对外公布。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应为120%,个别生源数量充足、生源质量较高的学科复试差额比例可在120%—130%之间自行确定。

四、复试要求

各培养单位提前网上公告《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包括:复试基本分数线、内容、形式(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必不可少)、时间、地点、要求等。

(一)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包括答题、画图、撰写研究设计等)。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二)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50%.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某一方面是否具有一票否决权由培养单位据实决定。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和获得基本奖学金的依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双向选择

复试阶段即进行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四)“1+4”硕博连读

参与实施“1+4”硕博连读方案的培养单位,在复试时确定人选,并将推免生纳入选拔范围。

五、录取原则、类别和基本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

定向培养:“强军计划”和“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属于定向培养。

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单考生列入委托培养。

普通培养: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属于普通培养。

(三)基本奖学金

基本奖学金比例及使用按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系列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调剂复试

校内不同学科专业之间考生的调剂,原则上应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个别生源数量及质量不理想的学科专业可申请从本学科专业实力较强的“985”高校中接收少量调剂生源(具体调剂事宜由相关学院制定)。调剂生的毕业和报考单位均须为“985”高校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及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校外调剂生须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初录,并由研究生院招就处统一发放《调剂接收函》。

调剂生须以书面形式写明理由,并经调出、调入单位同意。调剂生须严格按复试要求进行复试,必要时进行笔试加试。

所有调剂生均占接收调剂培养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调剂生原则上第一年不享受基本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

七、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体检有疑问者入学前再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外校推免生在入学时补体检手续。具体安排请见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

八、工作安排

我校复试工作安排在2008年3月27日—4月14日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由各培养单位通知考生本人,或请考生上培养单位网站查询。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考生(含统考、联考、单考、强军计划)报考资格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用由各培养单位按校财务部有关规定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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