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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南科技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考研时间: 2015-03-2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和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研究生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改进复试方法,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努力创造有利于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的招生工作环境。

二、领导、组织与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名单另附)。学院按成立1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为招生工作小组成员,本专业的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外语较好、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组成。

学院根据要求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2015年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

三、招生指标、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学院根据各专业上线人数、研究生导师人数及入校当量经费数确定各专业研究生招生指标。各专业根据自身实际,按照1:1.2的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人数。

2、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于3月20日18:00以前报送研究生处招生办。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学院同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由学院研究生秘书电话通知到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

四、考生报考资格复查

报到时间:2014年3月23日上午。

报到地点:学院办公室

(1)复试期间,学院设置固定值班电话0379-64279812和13703490061,联系人王新胜。

(2)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到研究生处网站资料下载处网站下载考生复试所需填写的相关资料。

(3)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长张军为组长,王新胜、魏倩倩、李小莹为成员的考生资格审查小组,具体负责核查考生的复试资格。复试时认真检查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办理打印)。考生不能提供充足证明的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凡是军校考生,属于教育部统招性质的,提交有关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各学院资格核查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核都要签署复核意见,谁签字谁负责。

(4)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生,及高职高专毕业生复试时需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五、复试的内容与形式

1、英语复试

英语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笔试、听力和口试三部分。英语复试放在面试中进行,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如有必要,可从外国语学院聘请教师参与复试。

2、专业复试

(1)专业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加试

专业笔试应在各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自行组织命题、安排考试。笔试科目见《河南科技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一律要求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考务工作要遵守学校相关工作规定,考务人员要求明确职责,掌握工作方法,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者须全程回避。

面试应充分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形式和内容由各学科(领域)复试小组自行确定。面试成绩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和英语面试(含专业英语笔试、听力、口语)两部分。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实行每生打分制,严格按照面试项目打分,成绩以百分计。

加试科目为两门,要求笔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成绩分别以百分计。加试科目成绩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但考试不及格不予录取。

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

我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本学院要充分考虑考生的生源特点,结合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要求,研究制定适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拔特点的复试方法和内容,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4、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总成绩及综合排序

复试成绩以百分计。专业课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外国语(笔试、听力、口语)成绩占40%。对于外语、科研或综合素质等方面很差,复试小组成员一致或多数认为不宜作为研究生培养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占40%与初试成绩占60%之和重新排序,复试结束后两日内将结果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在各学院的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七、特殊情况的处理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此类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录取

1、本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对拟录取的考生依据其成绩排出先后顺序,在各学院公示并提出拟录取建议。4月1日向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拟录取名单。

2、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办批准录取。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按学校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由学院党委书记易军鹏负责接受投诉和申诉,电话:0379-64231797,13323795679。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8日

附:化工与制药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马军营院长

副组长:张军副院长、易军鹏书记

成员:张玉清教授、尹卫平教授、陆昶副教授、宋文生副教授、任运来副教授、梁菊副教授、李军副教授、徐航副教授

秘书:王新胜副教授

附:2015年化工学院复试内容及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

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笔试

2014.3.25

(8:30:00~11:30)

资格审查通知

英语笔试和听力

2014.3.25

(15:00~18:00)

资格审查通知

专业课

面试

2014.3.26上午

开元校区

工科5号楼二楼227室

所有专业

同等学历加试

2014.3.26

(15:00~18:00)

开元校区工科5号楼

二楼227室

专业课一

2014.3.26

(19:00~22:00)

专业课二

资格

审查

2014.3.23上午

(9:00~12:00)

开元校区工科5号楼

二楼215室

体检

时间:3月24日上午; 地点:新区医院体检中心(空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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