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特别是调剂生,本人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报考专业门类的国家一区线(包括各单科与总分)。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我校的学术型专业。
不符合要求而参加复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除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必带材料:
1.《考生情况调查表》(已提前审查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以上有关材料除1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
三、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说明:
1.同等学力是指只有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且在2010年9月1日前颁发的),截止2012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3.凡在2011年11月14日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本科毕业生)都不是同等学力,属于往届本科毕业生,不需加试;
4.专升本应届生请持省教育厅文件(即专升本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及学校教务部门发放的学生证参加资格审查,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5.是同等学力考生而在报名时未报同等学力,进入复试者我们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同意其复试,则须在资格审查时向资格审查老师主动说明,并参加加试。
四、关于自考生的说明:
1.凡是在2011年11月14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都按往届本科毕业生对待,不需加试;
2.在2011年11月14日以后至复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但有专科毕业证书(颁发日期应在2010年9月1日前)的,按同等学力对待,需要加试,并不能跨专业报考;
3.在2011年11月14日以后至复试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如没有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是在2010年9月1日后获得的,不能报考研究生,属于报考资格不符合。
集美大学研招办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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