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政策
为了做好我院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高新生入学质量,现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及福州大学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我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政策。具体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学术型)
报考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结构工程 | 342 | 40 | 60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302 | 40 | 60 |
岩土工程 | 295 | 40 | 60 |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321 | 40 | 60 |
市政工程 | 309 | 40 | 60 |
交通安全与灾害防治工程 | 335 | 40 | 60 |
工程力学 | 280 | 37 | 56 |
水文学及水资源 | 280 | 37 | 56 |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280 | 37 | 56 |
水工结构工程 | 280 | 37 | 56 |
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全日制专业型)
报考专业硕士领域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295 | 40 | 60 |
水利工程 | 280 | 37 | 56 |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至少5名本专业办事公正、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组成(其中硕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
2.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专业外语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复试方式分笔试和口试两种。专业课测试、外语听力及专业外语测试均采用笔试方式(闭卷形式);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和外语口语测试采用口试方式。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测试4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40分,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测试20分(其中专业外语8分,外语听力8分,外语口语4分)。
4.专业课测试由各专业按照《福州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可登陆我校研究生主页http://yjsy.fzu.edu.cn查询)上公布的内容进行。具体如下:
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四、复试程序
1.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来校参加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持相关材料到学院教学办公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3.考生需在福州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有关事宜登陆我校研究生主页http://yjsy.fzu.edu.cn查询)。
4.推荐免试生已复试,不参加本次复试。
5.复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面试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6.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7.复试完毕,各专业即统计计算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于复试后2-3天内在学院网站(http://civil.fzu.edu.cn)及学院公告栏上公布。入学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记,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程序
1.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完毕,各专业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所有专业确定拟录取人选后,则录取工作结束,学院将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院。
六、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1.实行复试巡视制度。由校、院两级相关人员负责本院的复试录取监督工作。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3.实行复议制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