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张东明
性别:女
出生年月:1964.11
导师类别:技术职称:副教授
联系方式:0561-3802198
招生专业名称:法学理论
主要研究方向:民法学
个人简历:
1979年8月——1982年8月安徽省宿县第二中学 学生
1982年9月——1986年7月安徽大学法律系 学生
1986年7月——1994年8月淮北市司法局第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
1994年9月至今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教师
主要学术成就:
参与并主持安徽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小学教育中的法制问题研究》;参与安徽省教育厅社科项目《我国公务员退出的法律机制研究》;在《中国律师》发表《简析违约完全赔偿原则的限制》;在《前沿》发表《论占有制度的价值》在《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发表《论意定代理权的无因性》等数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