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比例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为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初试)合格考生,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各学院(系)复试比例(复试参加人数与本单位招生规模指标之比)原则上超过120%。
二:复试管理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负责制定全校当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要求,审批各学院(系)上报的调剂、破格复试名单,统一协调全校的复试以及录取工作。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测试;(2)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阅读、翻译、语言表达);(3)思想品德、思维表达能力等。
四:复试原则
在学校纪检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五: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至少在复试前一周通知到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