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12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阶段的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结合本院考生成绩情况,制定各学科领域复试名单确定阶段相关工作的原则如下:
1. 车辆工程学科:根据考生成绩情况,学术型按招生人数的1:1.3确定参加复试人数。最终的总体要求是:总分≥345、英语≥48和数学≥90。专业学位型按1:1.2确定参加复试人数。最终的总体要求是:总分≥303分、英语≥40分和数学≥65分。
2. 交通运输学科:接受本院车辆工程学术型优秀考生,经本学科两名教授推荐(原则上一名教授推荐不超过二次),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同意后的调剂,按招生数的1:1.2确定参加复试人数。
3. 动力机械及工程学科:学术型按招生人数的1:1.2确定参加复试人数。最终的总体要求是:总分≥275、英语≥40和数学≥60。专业学位型优先接受本院本学科学术型考生的调剂;对本院车辆工程学科优秀的学术型考生,经本学科两名教授推荐(原则上一名教授推荐不超过二次),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同意后,可以接受调剂,按招生数的1:1.2原则确定参加复试人数。
4. 凡是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均需提交一份确实由考生自己撰写的研究计划,题目及内容自由选择,作为考核考生科研潜质的依据之一。
5.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符合国家进入复试阶段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又未达到相应学科复试要求的考生,自愿在我院内进行调剂,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院内调剂申请表,研究生本人签字后,扫描电邮或传真我院联系人,方可参加相应学科调剂生源的排序。申请截止时间4月6日16:00,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方式:qcyjsgl@ujs.edu.cn、传真:0511-88797620-2009
6.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达到国家线以上又未能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我们将及时报送名单到校研招办,相关调剂事宜请考生与校研招办联系。
江苏大学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二0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汽车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院内调剂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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