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学院201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计划
1.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招生政策,确保机电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优先考虑“985”、“211”院校以及所在专业有博士点的考生参加复试,按1.25:1以内确定复试分数线。
2.专家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各系组织,并指定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至少3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并设1名秘书。
3.时间安排
4月10日(星期六)下午考生报到;
4月11日(星期日)考生面试;
4月12日(星期一)下午考生专业课加试;
4月14日(星期三)考生体检;
4月15日(星期四)提交专业课加试成绩和复试情况表;
4月10日和11日(星期六和日)学院政审和资格审查;
约于4月16日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结束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
4.复试资格的审查
1)统考生:复试时需检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公章)、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复印件无效)。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08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满足本科毕业 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6年9月以前大学毕业参加工作)。
5.复试方式、内容、组织和成绩评定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专业课笔试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各系协助。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外语听力(20分)、口语水平(30分) 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英语听力测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口语水平测试由各系组织;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 15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6.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含专业学位)
1)机械工程:总分325,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2)航空宇航制造工程:总分324,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3)材料加工工程:总分308,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4)设计艺术学:总分309,单科满足国家线要求。
7.录取
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给出考生的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机电学院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