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将严格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组织相关复试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建江、冯绍红 副组长: 刘少斌
二、院系专业复试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在国家复试线上根据学院、学科招生计划数和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科一 | 业务课二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96 | 40 | 40 | 60 | 60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353 | 40 | 55 | 95 | 60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350 | 40 | 40 | 60 | 60 |
085209 | 集成电路工程 | 350 | 40 | 40 | 60 | 60 |
为了选拔优秀拔尖人才,对国家复试线上、本科期间学习优良、有科研潜质及专长的优质考生,经两名专家推荐,可申请破格复试。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包括以下二部分:(1) 专业课笔试 (2) 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
1、统考生:(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5)CET4或CET6成绩单复印件(如有)。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通知单原件;(2)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1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4. 国防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航奖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6. 复试考生需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体检费30元/人,体检时由校医院收取。
五、拟录取原则
1、复试合格;
2、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4月11日(星期四)下午2:30—5:00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地点:12-128);
4月12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考生体检(地点:校医院);
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17:30专业课笔试;
4月13日(星期六)考生面试(地点:12-128);
4月15日-16日(星期一 -- 星期二)学院政审、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2号楼
投诉电话:025-84892452
注:请在4月7日之前,参照我校研究生网站导师信息,选择导师,并将选报导师志愿通过电子邮件传回(邮箱yjsjxzy@126.com),逾期一概视为服从学院安排。
格式:主题 报考志愿(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后四位编号)
正文:学生姓名 考号 第一志愿_______老师 第二志愿______老师 研究方向_______
请不要在邮件中添加附件,凡报考硕搏连读的学生请在博士生导师中选择。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