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将严格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组织相关复试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建平
组员:周克印 黄彬 汪涛 张校刚 梁文萍 王寅岗 徐国跃 张海黔 骆心怡 姬广斌 杨亮
二、院系专业复试线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招生复试录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070300 | 化学 | 340 | 45 | 50 | 100 | 90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37 | 45 | 50 | 85 | 90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298 | 45 | 45 | 75 | 90 |
082700 | 核科学与技术 | 310 | 45 | 43 | 65 | 90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30 | 45 | 50 | 75 | 90 |
085204 | 材料工程 | 298 | 45 | 40 | 75 | 90 |
085229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300 | 45 | 40 | 65 | 90 |
取办法,在国家复试线上根据学院、学科招生计划数和上线人数确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为了选拔优秀拔尖人才,对国家复试线上、本科期间学习优良、有科研潜质及专长的优质考生,经两名专家推荐,可申请破格复试。
三、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1、材料科学与工程、核科学与技术、核能与核技术工程、材料工程各专业:
复试包括以下二部分:(1) 专业课笔试 (2) 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各专业:
复试包括以下二部分:(1) 专业课笔试 (2) 综合面试
专业课笔试: 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和实验技能测试,其中外语听力/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50分,实验技能测试满分5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资格审查
1、统考生:(1)准考证;(2)复试通知书;(3)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5)CET4或CET6成绩单复印件(如有)。
2、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09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3、国防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4、 航奖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5、复试考生需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体检费30元/人,体检时由校医院收取。
五、拟录取原则
1、复试合格;
2、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其中初试和复试成绩均满分折合100分。
六、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2013年4月3日确定并公布复试名单,电话通知学生本人,同时分别以网络、张贴公布的方式公布复试办法及要求和复试安排等;
2013年4月12日下午2点-4点考生到我院报到,地点:将军路校区材料楼259办公室。请带齐必要的证件,报到同时进行资格审查。住宿联系江宁校区慧园1#,电话18952017605。
2012年4月13日上午9:00~12:00,专业综合笔试,地点:将军路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010年4月13日下午 2点参加复试考生到江宁校医院体检。
2012年4月14日全天,英语口试和专业面试,地点:将军路校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进行政治思想考核。
2010年4月15日下午公布拟录取名单,导师和学生开始进行双向选择。
七、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有明确规定,由本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材料科学与学院地址为江宁校区材料楼,电话52112917,邮箱lxl_msc@nuaa.edu.cn。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3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