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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海大学法学院考研复试信息

考研时间: 2015-03-2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高质量完成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河海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特制定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

二、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

2.笔试

笔试的考试科目及指定参考书见下表。

考试科目

参考范围

957宪法学

《宪法(第三版)》(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周叶中,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

920公司法与合同法

《公司法》(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系列),范健、王建文,法律出版社,2011年;《合同法》(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系列),崔建远,法律出版社,2010年。

936环境法学

《环境法学(第二版)》(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汪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982国际法学

《国际法(第四版)》(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邵津,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979法律综合(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考试范围为民法总论、刑法总论。

984 经济法学

《经济法(第六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杨紫烜、徐杰,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科目及指定参考书见下表。

考试科目

参考范围

同等学力加试

718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第6版)》(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江伟,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

023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学》(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胡建淼,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4.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

考核内容:

(1)对法学专业知识、理论的掌握程度,包括对法学一般理论和各主要部门法学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所报考二级学科专业理论的掌握程度;

(2)对所报考二级学科的认知程度;

(3)外语口语能力;

(4)创新精神,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

三、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基本程序

1.外语口语测试(单独进行,5~10分钟);

2.考生陈述个人情况(包括自然情况、学历、专业、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个人特长等,不超过5分钟);

3.考生抽取题签,回答有关问题(不超过20分钟)。

四、赋分标准及成绩排序

1.赋分标准

(1)外语听力(成绩满分:50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每一科目成绩满分:100分)

(4)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①对法学专业知识、理论的掌握程度(75分);

②对所报考二级学科的认知程度(65分);

③外语口语能力(50分,公共外语25分,专业外语25分);

④创新精神、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60分)。

2.成绩排序

(1)考生的复试成绩由外语听力、笔试、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成绩简单相加而成;

(2)根据考生志愿优先的原则,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进行总成绩排序;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参加排序。

五、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复试前应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主要内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交验学生证、身份证、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习成绩单;

(2)非应届生交验身份证及毕业证书(证书落款日期在2014年11月14日之前)

(3)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于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交验身份证并持相关证明。

(4)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交验大专毕业证(成人应届本科学生证或本科结业证)、身份证。

(5)其他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境外证书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服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六、提交书面材料

为使专家小组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希望考生于复试报到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所在单位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

3.获奖证明复印件;

4.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得奖励的社会实践报告等);

5.考生认为有助于专家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七、复试工作程序

1.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由研究生院直接进行。

2.学院报到、缴纳复试费、体检费、资格审核,收取书面材料及发确认身份的体检表(请考生自带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时间:3月20日上午9:00-11:00。

地点:法学院507。

3.外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0日18:00-18:20听力测试;

3月20日18:30-20:30专业课笔试。

具体教室以网上公布的《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教室安排》为准。

方式:外语听力测试的方式为现场听取录音答题,考生不需要准备耳机等听力设备。

4.外语口语测试及面试(具体流程见学院当天通知)

时间:3月21日上午8:00开始口语测试,8:30开始面试。

地点:①口语测试:法学院502

②面试:

第一组:法学院六楼会议室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硕士(法本)

第二组:法学院私法教研室507

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非法本)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定于3月23日进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闻天馆512。

考生参加加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

6.公布一志愿建议录取名单。

时间:3月24日左右。

由研究生院负责,考生及时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八、其他

本复试细则未尽事宜,详见《河海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5-83787292

河海大学法学院

二O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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