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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律(法学)专业考研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考研时间: 2015-03-19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各位2015年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考生:

为适应社会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需要,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设置以下五个专业方向:(1)法律与金融;(2)法律与国际经济;(3)刑事法律实务;(4)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5)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

全体法律(法学)专业考生须在复试前需选择专业方向。

请全体法律(法学)专业考生依照《法律(法学)专业方向介绍》,并结合学校网站其他信息了解各专业方向后,选择专业方向,依照《专业方向选报表》填表说明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正反面打印后,于3月24日复试报到时随验证材料一并提交。

请该专业推荐免试预录取的考生于3月2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专业学位方向选报表邮寄至学校研究生教育院。邮寄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42。

选择第(5)方向考生请注意:

该方向须经选拔考试方式决定录取,未能通过选拔考试者,将依据其他次序志愿依次分配。有意选报第(5)方向者请注意以下信息:

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选拔考试安排如下:

1.选拔考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

2.选拔考试时间定于3月26日,具体时间与地点,将于3月25日公布于东方法学网上。

华东政法大学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研究方向简介

本专业为法律职业相关部门和法律职业相关岗位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本专业研究生将掌握法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本专业分以下五个研究方向做精细化培养。

一、法律与金融

(一)培养目标

为配合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为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提供智力支持、充实应用人才,设立本专业方向。本专业方向建立在我校实力雄厚的经济法学等学科基础之上,旨在培养法学知识扎实健全、金融知识复合拓展,具有开阔视野和进取精神、能够较好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金融行业实际问题的法律服务人才或行业从业人才。

(二)培养特色

课程设计方面,法学课程与金融经管类课程紧密结合,课程以专题演讲与案例研讨为主要形式,形成独具特色的课程体系,实现法律与金融的有机融合。

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培养贯彻教学方式和培养模式始终,大量引进法律实务界与金融界资深人士参与课堂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突出培养应用型人才。

二、法律与国际经济

(一)培养目标

为配合上海市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为建设“四个”中心提供智力支持、充实应用人才,设立本专业方向。本专业方向建立在我校传统优势学科国际法学等学科基础之上,旨在培养法学知识扎实全面、了解现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和发展现状,掌握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法律与惯例,了解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具有国际视野、创新和开拓精神,能够从事涉外法律实务的国际经贸法律人才。

(二)培养特色

课程体系独具特色。专业深化与复合拓展课程并重;法学、经贸类课程与法学课程相辅相成。利用多方资源搭建国际化视野与能力培养平台,重视实务技能的培养。

三、刑事法律实务

(一)培养目标

立足于我校刑法基础理论研究和经济刑法研究国内领先优势,设立本专业方向。本专业方向培养法学知识扎实全面、刑法理论系统坚实、经济刑法特色鲜明,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系统了解刑事法律和政策,熟练掌握经济刑事法律业务技能,具有在各社会经济部门从事刑事法律实务工作能力。

(二)培养特色

形成了以经济型犯罪为中心涵盖实体法与程序法的课程体系。强调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能力的结合。

与公检法等机关建立联合培养基地,重点培养学生的实务技能。

四、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方向立足于专业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的民商法学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社会生活需要,在社会各经济部门从事高端法律服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特色

发挥民法、商法基础理论与专业研究优势,以商业类课程复合法学课程,从课程结构到课程内容全面依据培养目标进行调整,形成科学严谨的课程体系。广泛运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等教学方式,加强实务技能的培养。实施校企联合,组织研究生深入民商事实践,增强实际运用法律的技能。

五、国际经贸法律方向(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

(一)培养目标

应对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与自由贸易区建设,在中央财政与上海市相关政策支持下,在多年来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探索与实践的基础之上,着力培养研究生的法律思维、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培养具有爱国情怀、国际视野、市场意识、法律知识、娴熟技能、完美技巧能够胜任高端法律服务行业从业要求的高级专门法律服务人才。

(二)培养特色

本专业方向课程体系与教学模式设计将借鉴普通法系法律人才培养理念与方法,普遍采用案例分析、对抗研讨、情景模拟教学等教学方式,部分专业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和实务部门专家教学。,培养过程中强调个人独立发展的能力,推行共同学习与竞争机制。导师指导方式采取“1+1”组合,即1名校内导师与1名优秀涉外律师组合的方式。为研究生提供更加宽泛的发展思路和更加丰富的资源,帮助实现其综合能力的塑造和法律职业潜质的培养。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5级法律硕士(法学本科)专业研究方向选报表

姓名

考生编号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研究方向(填写序号即可)

1、法律与金融2、法律与国际经济3、刑事法律事务4、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5、国际经贸法律(创新班)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第三志愿

是否服从调剂

□是□否

本科学习情况

大学专业(绩点:)

是否辅修其他专业:□是,专业名称:□否

是否通过司考

□是,分数:□否

英语水平

种类:分数:

入学考试情况

专业课成绩

专业综合课成绩

外语成绩

总分

是否调剂生

本科阶段科研成果

成果名称

形式

字数

时间

刊物或出版社

本科阶段社会实践

实践活动内容(须与专业有关)

时间

证明人/单位

本科阶段获奖情况

奖项名称

时间

授予单位

未来职业发展规划

(简要说明未来职业规划,围绕规划预计在校学习计划,以及与所选报专业方向的关联性)

本人签名:

填表说明:

1、请在“是否服从调剂”和“是否辅修其他专业”后对应的“□”上划“√”。

2、请在“英语水平”栏中填写目前英语水平,可以是雅思、托福、六级等成绩。

3、“入学考试情况”栏中请填写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各科目成绩与总分。

4、各专业方向的选报采用双向选择的方式。研究生选报之后,由相关导师组依据第一志愿选定;第一志愿未能选中的学生,将依次进入下一轮。如研究生选报第5方向,须经笔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录取。未能通过第5方向笔试、面试者,将依据其他次序志愿分配方向。

5、表格格式、信息错误将导致选报无效,选报无效的研究生将由学校酌情分配。

6、请研究生本人采用手写方式,如实、完整、清晰填写各项信息,并正反面打印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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