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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东华大学服装·艺术设计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4-04-0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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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华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为切实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制定本办法如下。

第一条 指导思想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4、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5、加强诚信评判。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

第二条 组织形式

1、根据学校复试工作的相关文件,学院成立由5—7人组成的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担任组长。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加强对本学院复试工作的负责协调组建复试专家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复试方案、内容、程序和评分标准、录取原则,指导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2、复试专家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专业学位的复试专家小组可有一定比例的企业导师参与。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高级专技职务以上人员担任,组长由学术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的秘书由专职教师担任。对招生人数较多的学科或学科面较宽的学科(领域),可组织若干复试专家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地考核考生并评分。

第三条 复试工作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根据教育部 “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确定两类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别进行复试。

一、复试人数确定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东华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全院原则上控制在1:1.2左右。在学校下达本学院拟录取总规模数的基础上,各学科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

二、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对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网上报名时在线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学历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审核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已修大学本科六门课程成绩单(原件)。

三、调剂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接收相近专业调剂;一级学科生源充足,二级学科生源不足,应在一级学科内调整;相同学科学术型生源充足,专业学位生源不足,应从本学科学术型调剂到专业学位。申请调剂的学生可在综合面试时提出申请,并填写同意调剂申请表。复试结束后,未被学术型录取且同意调剂的学生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序,确定调剂到专业学位。一般不接收校外调剂。

四、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一) 复试内容和要求

1、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2-4小时。笔试科目及要求见《东华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外语听力:主要测试外语听力,测试时间25分钟,满分为30分。

3、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可含实践或实验能力的考核)。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专业能力的考核;

对攻读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外语水平。

对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注重对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创新意识、道德水准、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

④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对同等学力的考生,按照学校要求。

5、复试结束两天后(两个工作日),学院公布复试结果,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二)推荐免试生和往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已参加过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五、体检要求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条 复试成绩、总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第五条 录取

1、招生人数

学院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下达的招生规模。

2、录取原则

学院在确定录取名单时,将确定考生录取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各专业(研究方向)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报研究生部备案。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平均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院的复试过程,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复试期间,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配合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组织的相关复议工作。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复试。

本办法报研究生部备案。如教育部有新文件精神,按教育部新文件精神执行。

本办法由本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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