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法律(法学)”专业复试流程(3月27日)
第一:考生在法学院楼查看复试安排表,明确所在组别、序号。
第二:考生参加在法学院楼102室(第二会议室)举行的《思想政治品德》考试(笔试)。
第三:考生按专业课考试安排的先后顺序到相关教室参加专业课考试(面试)。
第四:考生按英语口试安排的先后次序到相关教室参加英语口试(面试)。
第五:考试间隙,请考生携带有关证件至法学院楼212室办理学历验证。
第六: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主干课“刑法学”、“民法学”作为复试科目。
第七:复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
备注:
1、请考生留意复旦大学法学院主页(www.law.fudan.edu.cn)上的信息,有关后续政审录取等通知将会第一时间通过该网站发布。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