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按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法学专业:总分为338分以上;
社会学专业:总分320分以上;
应用心理学专业:总分352分以上。
以上各专业参加复试名单附后。
二、资格审查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或军官证);
3.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5.《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附件,加盖公章原件)。
(二) 除上述1中材料外,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供外语四级证书,其中高职高专考生要求提供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三)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8:00-11:00
地点:41号楼437室(人文学院学术沙龙1)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测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笔试总分为180分,外语测试总分为70分,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复试总成绩的达标分数线为210分,笔试达标分数线为108分,外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总分的达标分数线为102分。
复试内容要求如下:
(一)笔试
笔试主要为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笔试时间:2013年4月9日(星期二)下午14:00-17:00
地点: 另行通知
(二)面试
1.综合素质面试
(1)综合素质面试的考核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素质与能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奖等;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④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⑤心理健康状况考核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具体考核办法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情况、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
⑦人文素养;
⑧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的具体要求
所有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独立为每位复试考生打分,每个考生的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外语测试的内容及要求
外语测试主要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根据统一的测试办法、要求和评分标准,评委当场给出分数。
3. 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
(三)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各院系复试中的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相同,考试形式一律采取闭卷笔试,考试时间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面试时间及地点:
社会学专业面试、外语面试-4月10日(星期三) 上午8:00开始
地点:41#411室
法学 专业面试-4月11日(星期四) 上午8:00开始地点:41#402室
外语面试-4月12日(星期五) 上午8:00开始地点:41#402室
应用心理学专业面试、外语面试-4月11日(星期四)上午8:00开始
地点:41#437室
俄语面试、日语面试:4月11日 上午10:00开始
四、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拟录取工作
(一)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排序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中的任意一项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拟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不予拟录取生。
(三)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为准。
(四)所有定向、委培考生均需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委培)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5),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院系收齐后统一到研究生院综合处办理。
(五)申请保留资格者,必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6)。
(六)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人文学院网页上公示3天,举报电子信箱:jiaowubanjiaowuban@163.com;举报号码:0451-82569513;人文学院教务办公室受理举报事宜。
六、关于资助体系及学费
有关具体办法参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1级硕士研究生资助办法》(校研字〔2010〕25号)文件。
七、其它要求
(一)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具体安排见《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体检须知》(附件10)。
(二)符合教育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两天内,持相关证明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次,且须通过网银缴费(不收取现金)。网银缴费请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址:http://ccb.epaybest.com,并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复试费的缴费日期为2013年4月3日-8日(缴费时,类型选择“身份证”,“姓名”填写参加复试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填写复试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号”)。
请缴费人务必确保所选择的参加复试院系名称、考生姓名、证件号码正确无误。
参加多个院系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复试次数分别缴纳复试费用。
(四)参加复试考生可以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学院网站师资队伍-导师简介查看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并与导师沟通,确定拟选择导师。
(五)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
(六)复试笔试中的考场纪律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执行。
1.各专业复试名单
2.哈尔滨工程大学2013年复试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