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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哈尔滨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及调剂工作的通知

考研时间: 2015-03-2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各位考生: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15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的要求,现将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生复试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加强诚信评判、客观评价、以人为本、分类复试的原则。

二、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根据教育部要求,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之前必须完成网上缴费工作。

(一)考试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交纳考试费100元/人次,且须通过网银缴费(不收取现金)。网银缴费请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地区选择“哈尔滨”,学校请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

考试费收费起始时间:2015年3月20日-4月15日,逾期复式阶段收费系统将自动关闭。

请缴费人务必确保所选择的参加复试院系名称、考生姓名、证件号码正确无误(缴费时,类型选择“身份证”,“姓名”填写参加复试考生姓名,证件号码填写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本校教工与本校学生须用工号、学号登录,其他考生须用身份证号注册登录。

参加多个院系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复试次数分别缴纳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

1、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提供以下材料:请带齐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准考证(学生需要准备原件及1份复印件,笔试时携带复印件);

2)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4)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只要原件)(务必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红色公章);

5)《哈尔滨工程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附件7)(只要带红色公章的原件);

2、除上述1中材料外,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供外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高职高专考生要求提供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3、除上述1中材料外,单考生和强军计划考生:需提供两份《哈尔滨工程大学2015年单独考试考生专家推荐书》(附件8),强军计划考生除需验本科毕业证书外,还需验学士学位证书。

4、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文件精神,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报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规定的有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必须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三、体检安排

1、体检时间:

2015年3月20日至4月15日(休息日除外)

具体体检时间为:上午8:00-11:30。

2、体检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医院

3、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日在校医院四楼财务科领取体检表格认真填写。

(二)抽血检验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0:00。

(三)抽血检验当天早晨须空腹,最好前一晚9:30之后不进食(可适量饮水)。

(四)每人带一寸彩色照片1张。

4、体检费90元。

5、具体体检流程见校医院内粘贴的告示。

四、复试内容

复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测试。

1、专业知识笔试:以《哈尔滨工程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为准,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素质与能力,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奖等;

③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专业兴趣;

④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⑤心理健康状况考核包括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具体考核办法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情况、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内容;

⑦人文素养;

⑧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的内容:外语测试主要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

考生应自行提供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五、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

请各位考生笔试和面试当天务必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准考证复印件,以备查验。

(一)第一志愿报考哈工程材化学院的考生(学术型研究生)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0日下午2:00-4:00

资格审查地点:72号楼142室(材化学院一楼教务办)

2、笔试科目:材料物理学、热加工原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二选一)

无机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8:00~10:00

笔试地点:11#124大教室

3、面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下午13:00开始

面试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二)第一志愿报考哈工程材化学院的考生(专业学位研究生)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0日下午2:00-4:00

资格审查地点:72号楼142室(材化学院一楼教务办)

2、笔试科目:金属热处理、化工原理、无机化学(三选一)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上午8:00~10:00

笔试地点:11#124大教室

3、面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下午13:00开始

面试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三)调剂考生(学术型)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2日下午2:00-4:00

资格审查地点:72号楼142室(材化学院一楼教务办)

2、笔试科目:材料物理学、热加工原理(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二选一)

无机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8:00~10:00

笔试地点:11#142大教室、11#0151中教室

3、面试时间:2015年3月23日下午13:00开始

面试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四)调剂考生(专业学位)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22日下午2:00-4:00

资格审查地点:72号楼142室(材化学院一楼教务办)

2、笔试科目:金属热处理、化工原理、无机化学(三选一)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3日上午8:00~10:00

笔试地点:11#142大教室、11#0151中教室

3、面试时间:2015年3月23日下午13:00开始

面试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六、第一志愿报考哈工程材化学院的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专业

数学

专业课

政治

外语

总分

化学工程与技术

57

57

38

38

280

材料科学与工程

57

57

38

38

280

材料工程(专业学位)

57

57

38

38

280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57

57

38

38

280

七、第一志愿报考哈工程材化学院的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1

八、调剂要求及流程

(一)调剂要求

调剂条件见研招网调剂系统。

(二)申请调入我院的调剂流程

1、考生校际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段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http://yz.chsi.com.cn),请考生每天维护一下信息,以免出现遗漏或错误。

2、研究生院网上为考生发布复试通知,考生须于收到复试通知24小时之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三)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及调剂网开通时段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不含单考强军)

备注

调剂网开通时间

调剂网关闭时间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65

需调剂

3月18日上午11:00

3月20日上午11:00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65

需调剂

3月18日上午11:00

3月20日上午11:00

085204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25

需调剂

3月18日上午11:00

3月20日上午11:00

085216

化学工程

(专业学位)

25

需调剂

3月18日上午11:00

3月20日上午11:00

九、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1.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笔试成绩(满分200分)+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其中,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外语测试(满分50分)。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低于21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120分、面试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十、拟录取工作

(一)考生的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专业的排名确定,排序由高向低依次拟录取。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

2.凡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中的任意一项低于达标分数线者不予拟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6.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三)经复试合格确定的拟录取考生经学校统一公示后,还需上报国家审核,最终录取结果将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四)录取类别的确定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单独考试考生、国防生、强军计划等在职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五)所有定向就业考生均需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见附件4),由研究生所在单位、考生、研究生院各执一份,由院系收齐后统一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理。

(六)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须由各院系公示3天。

举报电话号码:0451-82518793;

举报邮箱:chxyjwb@hrbeu.edu.cn

受理举报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务办

(七)复试加分项目

按照教育部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八)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外校调剂考生待材化学院调剂截止时间结束后,请各位调剂考生随时关注材化学院的主页通知,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调剂名单确定后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考生,请不要打电话询问是否有调剂名单。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关于资助体系及学费

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4年起研究生将实行全面收费。学校将继续加大对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学业奖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附件1:材化学院2015年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附件4: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附件7:哈尔滨工程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

附件8:2015年单独考生专家推荐书

注:请看到本通知参加一志愿考试的考生看到自己的名单后,电话告知我们,材化学院教务办电话:0451-82518793

附件1

附件4

附件7

附件8

哈尔滨工程大学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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