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明细 请于2013年4月15日下午1:00到经济学院316报到参加复试,交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期间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向报考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交者,取消复试资格):
1.所有考生须在附件中下载《资格审查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注:报考MBA、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于2010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
4.同等学力考生材料:
①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毕业生,必须2011年9月1日前毕业,报考MBA、MPA、教育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于2008年9月1日前专科毕业;验原件)
②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验原件)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验原件)
④四级英语(日语、俄语)考试≥430分成绩单原件、复印件
⑤加盖公章的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
5.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正反面)
7.考生准考证原件
注意:将资格审查承诺书放在第一页,将所有上交材料装订成册于资格审查当天上交学院。
东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