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报到、资格审查 | 时间:2015年3月28日8:00-9:00; 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318室。 |
复试时间、地点 | 跨专业加试:3月28日9:00—11:00;11:00—13:00; 专业课笔试:3月28日13:30-15:30; 面试:3月29日8:00-17:00(地点报到时通知) |
招生人数、复试分数线 |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教育管理:招生人数5人,复试分数线335分; 2.小学教育:招生人数27人,复试分数线344分; 3.心理健康教育:招生人数5人,复试分数线324分; 4.学前教育:招生人数12人,复试分数线335分;
三、“少民计划”:招生人数41人,复试分数线246分。 |
复试内容 | 1.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小时。 2.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3.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4.专业学位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育硕士综合能力面试时进行教学能力测试。 5.专业学位综合能力面试细则于3月24日网上公布。 |
复试程序 | 1.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50%,复试过程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2.3月28日,上午资格审查,跨学科考生加试;下午专业课笔试。 3.3月29日全天按专业分组面试。 |
成绩计算办法 |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教育硕士为教学能力测试成绩)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考生的复试成绩中,专业课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均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
考生须知 | 1.请于3月28日8:00到教育学部报到,交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向报考单位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详见附件4),不能按要求提交者,取消复试资格。 3.跨专业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能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