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批复试工作即将结束,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环节,确定拟录取结果见下表。
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①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人数;
②笔试合格、面试合格;
③按复试笔试总成绩(英语+专业课)分专业、分学术类型进行单独排名,按拟录取人数划线;如划线处考生复试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再按复试英语排名;如复试英语成绩亦相同,则再按初试总分排名。
④学籍学历通过审核。
说明:
1、临床医学各专业分专业、分学位类型按成绩排名实行差额拟录取,请考生收到拟录取通知后12小时内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我校将取消待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同专业同学位类型线外考生顺延获取。
2、一志愿考生拟录取不通过研招网调剂平台发送拟录取通知。
3、笔试、面试均合格的线外的考生可进行院内调剂,原则上可调至同学科学术型或基础医学专业,如临床专业同学科学术型已满,则可调至临床医学一级学科范围内其他尚有缺额的二级学科(儿科、急诊、精神、老年医学、皮肤、全科医学学术型无名额,其他均有名额)。尚有名额专业具体见研招网调剂平台开放专业。
4、因我校即将开始第二批调剂复试工作,故申请院内调剂考生请务必在12小时内在中国研招网调剂平台重新申报调剂。如未在平台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调剂机会。同一专业学术型拟录取将按复试笔试总成绩排名划定。
5、拟录取名单并非最终录取名单,因个别考生放弃等原因,处于动态变化中,最终以实际录取名单为准。
6、考生如有疑议,请及时联系我办。联系电话0416-4673300;4673679
名单: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