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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考研时间: 2008-04-1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 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并参考 2006 年《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 2008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招生质量,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促进研究生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

2 、坚持公平公正。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

4 、坚持客观评价。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 、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单位复试工作的

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我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复试的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经费保障等。

2 、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

三、复试目的

对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着重考查了解其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的熟

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审核考生是否有培养前途。

四、资格审查

1 、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符合本年度报考资格的各种背景材料。包括大学本科相关成绩单、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携带学生证。

3 、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提供的政治思想鉴定表并加盖公章( http://www.sxszyy.com 中的“研究生教育”可下载)。

4 、对查验通过的考生允许其参加笔试、英语听力、口语及面试环节的考核;查验未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

5 、携带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1 张(体检用)。

时间: 4 月 17 日 上午 8 :30-- 11 :30

地点:山西省中医院和平分院研究生部

五、复试名单确定的原则

以考生所报考学科、专业排序,以考生的初试总成绩排出名次,根据生源情况以 1 : 1.5 比例安排复试,经报主管院长审定后,由研究生部提供复试名单及所有报考材料。

六、复试工作

复试工作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同等学历加试和导师组面试等环节,由研究生部统一部署组织实施。

1 、专业课考试:是考核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及是否有培养前途的必要环节,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完成。

考试方式:笔试,满分值 100 分。

考试时间: 4 月 18 日上午 8 :30-- 11 :30

地 点:本院五楼会议室

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其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完成。

共分两部分:

( 1 )听力测试:播放听力录音,根据提问做出选择。

( 2 )口语测试:包括考生自我介绍、就某一情景或短文进行对话。

测试时间: 4 月 18 日下午 14 :30-- 17 :30

地 点:本院五楼会议室

3 、同等学力加试:需参加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完成。

考试方式:笔试。

加试时间: 4 月 17 日下午 14 :30-- 17 :30

地 点:山西省中医院和平分院研究生部

对上述各种考试均进行划线,对不达规定标准的考生,原则上不予投档及录取,但对在本职工作、科研工作等各方面取得较大成绩的考生,经导师组面试后认为尚有培养前途,可建议录取,但只参列入计划外招生,且按规定收缴培养费。

4 、面试:各有关学科组织各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三人以上面试小组对所提供的初试合格考生的报考材料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审核,以考生初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外语口语、专业课考试和面试情况,由复试小组评议,提出录取意见。具体安排如下:

( 1 )面试时间: 4 月 19 日,各有关学科要在此期间妥善安排面试工作,并由专人按照考生报考登记表中“考生联系方式”直接提前通知考生,尤其要保证外地考生来并时间。

( 2 )面试地点:本院五楼会议室、八楼会议室。

( 3 )复试结果与评语:

a 、应记述考生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理解力、判断力等)。

b 、记述考生的知识面。

c 、考生的表达能力。

d 、对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生面试,一定要在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基础上,记述是否具备所学专业的大学本科的知识面。复试完毕要签注录取意见(对于投档材料较多的导师填写录取意见时须排出第一、第二录取次序),并附考生报考档案一并送交研究生部。

注意:

( 1 )对于初试成绩属于高分且排名靠前者,通过复试综合考虑不拟录取的考生,须由导师注明详细原因及意见,复试小组审核,经研究生部报主管院长审定。

( 2 )各导师组在领到考生报考档案后尽快组织复试,对拟录取或不拟录取的考生档案均尽早返回研究生部,以免影响招生进程及耽误不拟录取考生的调剂复试工作。

5 、体检

时间: 4 月 17 日 上午 8 :30-- 11 :30(空腹)

地点:山西省中医院和平分院研究生部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 、实行监督制度。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

4 、实行复议制度。

山西省中医药研究院

研究生部

2008-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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