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将在复试前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生凭学生证)原件及一份A4复印件;
4.一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体检用);天津大学校医院体检
5.应届本科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教学主管部门红章),非应届生不需要提供成绩单。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3月23日上午8:00---12:00在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考生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复试考试。
3月22日下午1:00开始在天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
特别提示:
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二、我院复试时间为2012年3月24日下午2:30-4:00笔试,地点天津大学26教学楼A 417,3月25日上午8:30综合面试(考生7:30前到25教学楼B区803室 看考场填表)
我院联系电话:27405174 徐 老师 联系地点:天津大学25教学楼B区803室
文法学院
20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