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建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各专业情况,现将建筑学院2015年硕士招生复试、调剂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建筑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arch.tju.edu.cn)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可于3月13日至复试结束,登陆查询分数系统界面(http://121.193.130.231:8088/gsscore/index.jsp),跳转至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学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在规定时间内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到25教学楼A座一层大厅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时,学生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与复试小组秘书审验并交予复试小组秘书收回。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7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建筑学院复试时间安排(仅限统考考生)
项目 | 参加范围 | 时间 | 地点 | 相关要求和提示 |
资格 审查 | 参加复试的本校应届考生 | 3月20日下午1:30~5:30 | 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 1、3月13-21日,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自行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0日—17日,到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21日上午8:00~12:00 | |||
补漏 | 3月24日下午2:30~5:30 | 第9教学楼104室 | ||
体 检 |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含本校保研生) | 3月18日下午1:00开始 | 天津大学校医院 |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 |
参加复试的非本校考生 | 3月19日下午1:00开始 | |||
补漏 | 3月20日下午1:00开始 | |||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 |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验证:(含专业调剂考生)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参加考试。 | 3月21日下午 2:30~5:30 | 建筑学院600教室 | 凡考快题设计的考生应自备绘图工具,学院提供绘图用纸、图板。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 3月22日上午8:30开始 | 具体分组名单另行通知 | ||
调剂专业生面试 | ||||
特别提示 | 参加复试考生阅读完建筑学院复试安排的全部内容后,于3月16日前回复电话或发传真确认相关信息。相关表格附后。 联系电话:022-27402393 传真:022-27890420 联系人 肖老师 |
四、复试
复试内容 | 考核范围 | 分值 | 考核时间 |
笔试部分 | 专业知识测试 | 65分 | 按照专业笔试安排 |
综合面试 |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 15分 | 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考生可以提交个人作品等材料。 |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 120分 |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4)体检交费单(红联)
(5)考生自述材料(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6)本科期间成绩单(往届生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注意:以上材料交各面试组秘书审验,其中(3)、(4)、(5)交给秘书留底备查,其余材料可带走。
3、2015年建筑学院硕士招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详见附表。复试为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控制在实际录取计划的120%到200%之间(不含推免生)。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全日制学术型学位 | |||||||
学科代码 | 学科门类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08 | 工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 | 50 | 50 | 85 | 85 | 325 | |
13 | 艺术学(设计学) | 40 | 40 | 90 | 90 | 340 | |
13 | 艺术学(美术学 ) | 40 | 40 | 90 | 90 | 325 |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
学科代码 | 学科门类名称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
0851 | 建筑学 | 50 | 50 | 85 | 85 | 320 | |
0853 | 城市规划 | 50 | 50 | 85 | 85 | 350 | |
0953 | 风景园林 | 50 | 50 | 80 | 80 | 315 | |
1351 | 艺术硕士 | 40 | 40 | 90 | 90 | 340 |
(2)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52人>)
序号 | 系所 | 专业型 | 学术型 | 合计 |
1 | 建筑系 | 24 | 7 | 31 |
2 | 建筑学专业学位特色培养项目导师组 | 8 | 0 | 8 |
3 | 历史所 | 7 | 2 | 9 |
4 | 技术所 | 5 | 7 | 12 |
5 | 城市规划系 | 12 | 6 | 18 |
6 | 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特色培养项目导师组 | 7 | 0 | 7 |
7 | 风景园林系 | 4 | 1 | 5 |
8 | 环境设计系 | 2 | 3 | 5 |
9 | 美术所及动画 | 0 | 2 | 2 |
10 | 合计 | 69 | 28 | 97 |
备注: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上。 2、建筑系和规划系招生计划数内不包括导师组实验班招生数。 3、以上数据可能会因为学校的招生专业类型统筹略有变动。实际数据以最终的录取名额数为准。 |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成绩×40%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低于120分)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调剂办法
参见《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具体要求。
如有复试细则,请专注学院网站通知。
七、其他事宜
1、由于今年复试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由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2、有关复试、录取的要求、通知,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3、请符合学院复试线的考生,看到本通知后,务必于2015年3月17日(周二)下午15:00前将回执表反馈到学院办公室,反馈方式:
①本人送至天津大学21教学楼1-104室)或电话(022-27402393);
②发邮件到beautyxhh@tju.edu.cn。
③传真到:022-27890420
④、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复习提纲请关注天津大学招生网通知。
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反映相关事宜,可发邮件至beautyxhh@tju.edu.cn或拨打电话:022-27402393联系人:肖老师
重要提示:请全体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以便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到本人,避免出现遗漏信息影响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