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本着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学院情况,现将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通知如下:
一、信息发布平台
查询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可登录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站(中文)通知通告栏目。
二、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三、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可于3月13日开始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查询分数系统界面,跳转至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户),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学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13日——17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体检
(三)复试
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参照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复试安排,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限定在200%以内。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各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安排如下:
1、复试项目介绍
2、复试具体安排
专业笔试:各专业笔试统一在2015年3月21日下午2:30~4:00,24教学楼201进行。(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
综合面试:初步定于2015年3月22-24日,地点为24教学楼;具体安排请关注药学院网站通知。(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成绩单(往届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参加复试学生须携带学院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其中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的体检收费单据红联、成绩单,学院在复试全部结束后收回。
四、调剂
1、院内调剂:院内调剂仅针对参加学院复试未被报考专业录取的考生。学院在第一次复试后公布可以调剂的专业及名额。
2、校内调剂:请参见《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调剂专业所在学院对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3、调剂工作在复试结束后,具体内容见学院通知。
五、复试、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1、学院采取分专业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六、重要说明
1、除学院复试安排外,考生还须认真阅读《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关于2015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详细要求。
2、依照《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夏令营通知》的有关招生优惠政策:参加夏令营并考核合格者,报考天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我校的相应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后,可直接参加复试,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拟录取。3、综合面试前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的体检收费单据红联上交学院,不需要提前交。4、请同学们提前了解考场位置,保证提前1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5、请全体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通知相关信息。
天津大学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