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安排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
4月13日——4月14日全天
上午7:00—11:00;下午1:00—5:00。
2.考生到校医院(行政三号楼西侧)体检时应先领取“体检表”,填好有关栏目,贴一寸照片,交纳体检费(市物价局、卫生局统一收费标准75元/人,请考生准备零钱)。
3.体检需要抽血化验(上午6:30开始,下午1:00开始),上午体检者需禁早餐,下午体检者需禁午餐。8:30 – 11:30、下午1:00 – 5:00进行内科、外科、胸透、眼科、五官科、口腔科、血压、身高、体重等项目检查。
4.考生应如实填写病史,没有者一律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
5.体检完毕需将表交回医务室“交表处”。
6.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