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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2010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考研时间: 2010-03-3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北京农学院2010年全日制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招生单位必须对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招生单位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其它资料按各招生单位要求携带(详见第三部分:各专业、领域复试录取细则)。

各位考生参加复试时,注意携带一寸免冠照片不少于4张。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考生报考时填报的信息确实有误,招生单位应在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后,于4月2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系统,使用网报管理中的准考数据增改功能修改相关考生信息,同时向市研招办提交修改相关信息的申请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录取时不得更改。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在职人员考生,其工作单位所在的民族自治地方请参见“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教育部“教学司〔2009〕26号文件附件2“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附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未在研招网上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上述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经教育部批准,地方、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出台加分政策、扩大加分人员范围或提高加分分值。

二、体检

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

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与校医院联系后,通知考生,体检时要认真核实受检者身份,杜绝替检现象发生。

三、复试及录取

(一)在复试中,应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测试成绩(含“小语种”听力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办法由招生单位自定。

(二)关于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各招生单位应按规定对符合复试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严格进行复试,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得少于2门。

(三)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录取细则

作物遗传育种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暂缺)

果树学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暂缺)

蔬菜学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暂缺)

园艺学(园艺方向)领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暂缺)

作物领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暂缺)

临床兽医学/基础兽医学/兽医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园艺学(园艺产业经济方向)领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园艺学(园林植物应用方向)领域录取工作细则

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专业/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录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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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兽医学/基础兽医学/兽医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标准与原则。

2、加大复试力度,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选拔出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的考生。

3、坚持差额复试的原则。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按招生规模的130%。凡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不可免复试。

4、坚持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并兼顾选拔优秀。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要兼顾考虑考生的实际能力尤其是外语的能力。

5、坚持本专业优先原则,在综评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报考相同专业相同研究方向的考生优先录用。

6、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的原则。

7、尊重导师意见原则:在上线生及调剂生较多,满足上述条件并有指标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导师的录取意见。

二、确定复试名单

1. 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2. 调剂考生,须先在本系登记或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进入复试;

3. 调剂生分数必须到达第一志愿所报考专业的国家线,同时满足A类线。对登记调剂的学生总分及英语分数进行排名,连同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按招生名额的130%通知参加复试。

4. 实行诚信/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对违纪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案

1.报名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应交验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应交验英语四、六级证书(或相当于英语四、六级证书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考生还将携带由入学前所在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在复试面试时出示给复试导师组。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由各系组织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2.复试内容

由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二部分组成。

专业课笔试

考生根据报考或调剂的研究方向,参加相关专业科目闭卷考试。

笔试试卷分A、B卷(卷中可包括部分专业英语的内容),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判卷实行集体阅卷,流水作业。

综合面试部分

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应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查”、“专业面试”和实验操作四个部分。

①“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查”两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考查时由考生向复试导师组出示入学前所在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作为考察的主要依据。

②专业面试内容应当量化,由导师组中每位成员现场打分,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复试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有条件的专业可进行现场录音。考核成绩表、考生作答记录及现场录音须保留并进入考生录取档案。每名考生综合面试(不包括实验操作部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满分70分。

③实验操作

实验操作根据三个研究方向分三个试点进行基本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参加实验操作考查的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30分。每点至少三位教师参加测试。

④ 英语成绩除含在试卷部分外,还需有3人以上外语口语较好的教师(可含英语教师)组成口语测试小组,当场提问,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50分。

四、录取标准

1. 录取按总成绩确定。由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累加而得,将此作为录取的依据。其中初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 。

2. 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 考生体检合格方能录取。

4. 录取通知由科技与研究生处统一发布。

5.考生必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网上点击“同意”完成录取。

6.为防止考生未点击“同意”或转移他校,可留取适当备用人随时补录。

7. 录取公费生原则: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给予公费,调剂生公费指标参照学校分配给学科的公费名额和导师研究方向及成绩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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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园艺学(园艺产业经济方向)领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确定复试名单

1、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2、接收第二志愿及调剂考生。调剂考生须先在本系登记或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进入筛选,第一次报名截止日为2010年4月7日,第二次报名截止日是2010年4月18日;

3、第二志愿及调剂生必须达到教育部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地区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农业经济管理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专业一应为全国统考数学三,专业二应为经济类管理类课程)。农业推广(园艺产业经济)的调剂原则以国家政策为准。经济管理类学生优先。

4、对登记调剂的学生按“英语分数+政治分数+专业一”进行排名,连同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按照先来先得的原则,选取招生名额的120%参加筛选。

5、实行诚信、思想品德一票否决制,对违纪或弄虚作假者取消筛选及复试资格。满足本校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的基本条件。

6、不接受破格调剂考生、非英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二、复试办法

(一)资格审查

1、所有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入学前所在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材料(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应届考生还需携带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2、考生应于2010年4月7日到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3-3013)报到(联系电话010-80796153),研究生秘书对各类证书进行审核,无证书者不得参加复试。

3、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将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①参加复试学生应于资格审查时选择本人研究方向,并参加该研究方向专业课参加笔试,专业课笔试为2个小时,总计100分。

②考试科目:

农业经济学

2、综合素质考察(面试)

①主要包括精神状态、敏锐程度、语言表达能力、进取精神、基础知识掌握情况、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

②考生按照不同的专业方向进行面试,其中“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查”两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专业面试采用导师组提问制,每位学生约为10分钟,分自我介绍和提问两部分,总分70分,取导师所给成绩平均分。

3、英语面试

①总分为50分,原则上为每人10分钟。

(三)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为2010年4月7日

专业课笔试:时间  9:00 —11:00   地点:办公楼3-3015教室

综合素质考察(面试)时间  13:00-15:00

综合素质考察(面试)时间地点:

第一组:办公楼3-3009

第二组:办公楼3-3023

第三组:办公楼3-3021

英语面试:时间  14:00-15:30 地点:办公楼3-3015

(四)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

三、录取及录取标准

1.录取按总成绩确定。以统考成绩(英语+政治+专业一)占总评成绩50%,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英语)占总评成绩50%。

2.公费生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为公费生,第二志愿及调剂生原则为导师联系优先,不足或超出部分按先来先得的原则分配公费指标。

3.考生体检合格方能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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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一)一志愿考生

符合教育部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成绩须达到国家A类地区农学分数线)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均进入复试。

(二)调剂生

在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2010年我院接受调剂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必须为统考科目基本相同、自命题科目相近的同一或相近专业。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当年在北京地区进入复试的国家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国家分数线。

(3)我校不接受任何破格调剂考生、非英语考生和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二、复试录取内容:

(一)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应交验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应交验英语四、六级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内容分为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和实验操作三部分。

专业课笔试:

01园林植物资源与育种方向、02园林植物栽培生理与生态方向,加试植物生理学;

03园林植物应用方向,加试园林植物与植物造景(园林树木学、园林花卉学与植物造景)。

笔试试卷分A、B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小时。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 “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查”、“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四个部分。总分120分。

专业面试

按园林植物资源与育种方向、园林植物栽培生理与生态方向、园林植物应用方向分别进行,由复试小组统一考查,由导师组中每位成员现场打分,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筛选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70分。其中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的考查在专业面试中进行。

②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综合面试中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满分50分。

3、实验操作

园林植物资源与育种方向、园林植物栽培生理与生态方向进行实验操作测试,园林植物应用方向进行手绘(快速设计)操作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30分。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由本院统一组织,各专业考生统一参加,具体见体检通知。

注意:需空腹查血常规(不查肝功,检查费43元)。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0年4月6日  复试地点:待定。

四、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之和,总分为25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初、复试综评成绩(总分750分,最后换算成百分制计算并取整),作为考生复试录取的成绩依据。复试成绩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

凡录取成绩合格并通过体检的考生可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的类别有:非定向生,自筹公助生等(详见“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北京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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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艺学(园林植物应用方向)领域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内容:

(一)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报到时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应交验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应交验英语四、六级证书(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实践(实验)应用能力考核、专业面试三部分。

1、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

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

2、实验操作

与面试结合进行,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

3、专业面试

由复试小组统一考查,由导师组中每位成员现场打分,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并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筛选过程中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三)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由本院统一组织,各专业考生统一参加,具体见体检通知。

注意:需空腹查血常规(不查肝功,检查费43元)。

二、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0年4月6日

复试地点:待定。

三、成绩计算方法和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包括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之和,总分为2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即初、复试综评成绩(总分700分,最后换算成百分制计算并取整),作为考生复试录取的成绩依据。复试成绩占综评成绩的权重为50%。

凡录取成绩合格并通过体检的考生可录取为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园林植物应用领域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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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专业/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内容及方式

(一)报到、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前到2号办公楼4029房间进行复试报到,我系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需审查证件:身份证、准考证。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

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方可填写 “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另外,考生复试时还应携带由本专科毕业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三部分。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按照“北京农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所列复试科目要求,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专业考生要参加《食品工艺学》专业课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均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农业推广硕士食品加工与安全领域考生要参加《食品科学概论》专业课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单独组织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实验和操作技能,或(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每名考生参加考核的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30分。

3、面试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学术道德品质、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治学态度、科技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具体分为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和专业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三个部分。

(1)考生复试时应向报考方向所在院复试录取小组提交由本专科毕业单位或现学习工作单位开具的思想政治证明材料、大学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由报考方向复试小组进行思想政治与学习经历考查。本项只考查是否合格通过,不作量化计分。

考生若有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也可以提交以供复试面试时使用。

(2)“专业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治学态度、科学研究能力、创新进取意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表达礼仪等。面试中由复试小组每位成员对每名考生现场打分并给出评语,填写复试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表。面试过程中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名考生专业面试(不包括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70分。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外语会话、理解、专业交流等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放在专业面试中、与专业面试结合进行,不再单独组织测试。每名考生接受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时间不少于4分钟,满分50分。

二、第一批次复试时间、地点

专业课笔试:4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教A306

英语口试:4月2日下午1:00开始;地点:食品101

专业面试:4月2日下午1:00开始;地点:食品313

实验技能操作:4月2日下午1:00开始 ;地点:食品楼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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