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您好!
请您接到复试通知以后,按如下安排参加复试。
(一)请您持下列证件材料,于3月20日下午14:00~17:00或3月21日上午7:40~8:20,到北方工业大学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第二实验楼206室),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通知书。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
5.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使用,体检费自理)。
(二)领取复试通知书,领体检表、体检通知和政审函并交100元复试费。
(三)请考生于3月21日
8:30~11:30,考生到北方工业大学第二教学楼523参加笔试。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请提前与各学科招生负责老师沟通确认;
笔试结束后,考生到北方工业大学第二教学楼408参加专业面试;具体复试顺序详见教室张贴处。(注:专业面试与英语口试不分先后顺序)
笔试结束后,考生到北方工业大学第二教学楼406参加英语测试。具体复试顺序详见教室张贴处。(注:专业面试与英语口试不分先后顺序)
(四)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政策考生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010-88802975。
(五)接到拟录取信息的考生,请于3月22日自行赴指定医院体检(详见体检通知)。
(六)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是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测试成绩加权的和。加权权重为专业笔试成绩权重为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权重为50%,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权重为2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学院对复试考生进行录取上报前公示。
(七)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复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按照加权求和计算总成绩(保留到整数位)。初试成绩权重和复试成绩权重各为50%。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
(八)复试结果即时公布。
(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