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笔试。
(三)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院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复试的具体要求以教育部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准。
(五)复试时进行的笔试科目名称等信息,请向我院各系咨询。